來源:上海市發(fā)改委 發(fā)布時間:2024-04-19 17:07
上海市發(fā)展改革委近日發(fā)布《上海市促進汽車消費補貼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均含當日),個人用戶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廢或者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非營業(yè)性小客車的,本市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10000元購車補貼。
補貼申請重要時間節(jié)點
(以下日期均含當日)
1. 提交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的交車時間或《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的開票時間應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
2. 購買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時間應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新車必須在2025年1月31日前在本市完成注冊登記;
3. 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3月31日。
補貼申請要求
01人員要求
1. 個人用戶(各類企事業(yè)單位不在補貼申請范圍內)。
2. 新舊車車主(即車輛所有人)必須是同一個人。
3. 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應當無下列失信記錄:
各類稅費欠繳信息;非法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信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以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實施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等行政處罰信息;由他人替代記分、替代他人記分或者介紹替代記分信息;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信息;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
02車輛要求
舊車
一是報廢或者轉讓的舊車應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在個人用戶本人名下。
二是舊車應當為滬牌小客車(不包括大客、小貨以及大貨等),使用性質是非營運。如果轉讓或者報廢外省市號牌的小客車,或者使用性質是營運的小客車,都不支持申領補貼。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若個人用戶報廢或轉讓的滬牌舊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小客車,對于燃料類型沒有特別要求,汽油車、柴油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或者純電動新能源車,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也符合申領條件。
三是舊車報廢或者轉讓日期應當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
報廢車輛是指個人用戶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到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企業(yè)報廢個人名下的符合規(guī)定的小客車,取得有效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完成注銷登記手續(xù)。報廢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
轉讓車輛是指個人用戶在本人名下的符合規(guī)定的小客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不含變更登記),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xù);轉讓時間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以《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四是舊車在本人名下未作為“舊車”申請過本市相關車輛置換補貼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促進汽車消費補貼”、“燃油車以舊換新補貼”、“國三柴油車提前報廢補貼”等。
新車
一是新車應當是符合國家車輛生產企業(yè)公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
目前市場上在售的絕大多數純電動小客車都符合上述條件,消費者購買新車時可以向汽車銷售機構咨詢確認。
二是個人用戶購買新車時,應當取得本市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并前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xù),取得有效的本市《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
三是新車購買日期應當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四是新車必須在2025年1月31日前(含當日)在本市完成注冊登記。
五是新車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將車輛性質轉為營運的且未履行資金退還義務的,有關失信記錄將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補貼申請路徑
補貼申請主要采用線上申請和預約辦理方式,須由車主本人發(fā)起。
線上通道:
①網址:https://fgw.sh.gov.cn/zwfw_wx/,選擇“汽車補貼申請”。
?、凇败囆琶恕盇PP首頁“購車補貼”提交補貼申請。
預約辦理:持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其他有效證件的申請人申請補貼資金的,提交在線申請收到審核短信后,請盡快與400-820-3152熱線電話聯系,預約線下辦理時間。
補貼申請材料
01申請人材料
申請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證件類型;
申請人本人持有的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一類借記卡卡號;
申請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手機號碼須與申請人提供的上述銀行卡預留的個人手機號碼相同;
除上述證明材料外,若有更名、銀行卡開戶信息與車輛所有人信息不一致的等特殊情況的,需提供相關補正材料,比如居民戶口本、護照以及結婚證、對應銀行開戶信息的佐證材料(如銀行賬單)等其他。
02車輛材料
報廢或轉讓的舊車車輛本市登記的號牌號碼;
報廢或轉讓舊車的,須分別按照要求提供《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注冊登記的新車號牌號碼;
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本市《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
★除上述證明材料外若有信息比對不一致等特殊情況的:
舊車提交申請時需準備的材料清單,包括但不限于:
?舊車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舊車的《機動車行駛證》;
?舊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大綠本);
?舊車的轉讓或者報廢合同等。
新車提交申請時需準備的材料清單,包括但不限于:
? 新車的《機動車行駛證》;
? 新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大綠本);
? 新車的購買合同等。
審核結果查詢與資金撥付
申請?zhí)峤缓?,將?5個工作日內收到“車信盟”初審結果的短信通知,如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無法辨識,或者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也會通知申請人按照要求補充信息。
必要時,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前預約現場遞交補正材料,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或者影像資料,前往指定地點提出復核申請,在確認收齊相關材料后,將在30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并再次通過“車信盟”平臺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通過審核,且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發(fā)展改革委將定期匯總申請人信息和補貼金額報市節(jié)能減排辦;市節(jié)能減排辦審核同意后下達資金計劃并抄送市財政局。市發(fā)展改革委匯總后,定期向市財政局提交經審核確認符合撥付條件的申請人信息及補貼金額,并申請資金撥付。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照規(guī)定撥付資金。
申請不予受理情況
出現下列情況時,補貼申請將不予受理:
1. 申請時提供的個人賬號或者銀行賬號未經實名認證;
2. 未按照本實施細則要求提交完整信息;
3. 提交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的交車時間或《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時間不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票時間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
4. 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請。
注意事項
1. 請保持提交的手機號碼暢通,保證及時收到審核的短信結果通知;
2. 在申請補貼資金到賬期間,確保在收到補貼資金前借記卡及對應銀行賬戶始終有效,可正常接收資金,以免影響補貼資金的到賬。
咨詢服務
個人用戶如需咨詢本實施細則有關內容,或者查詢相關申請辦理方式、審核狀態(tài)及辦理結果的,可以通過“車信盟”平臺查詢,或者致電熱線電話咨詢。
熱線電話號碼:400-820-3152,
服務時間:工作日9:00-11: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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